梓官,是台湾高雄市梓官区的一个传统地域名称,也是全区行政中心所在地,位于该区北部。相较于今日行政区,其范围大致包括中仑里、梓信里、梓义里不含西南端、梓和里不含西端、梓平里东大半部不含南部东侧凸出部分及其邻近地区。[1][2][3][4]

本地区境内主要聚落为梓官、中仑,设有梓官国中梓官国小[1][2]

历史

台湾日治初期,梓官地区为一街庄,称为“梓官庄”(旧制街庄),隶属于仁寿上里。该庄昔日北与弥陀港庄石螺潭庄为邻,东北与白米庄为邻,东隔典宝溪五里林庄顶盐田庄为界,南边及西南边为大舍甲庄,西边及西北边为漯底庄[1]

1901年(日治明治三十四年)11月11日,全台废县厅改设二十厅,该庄隶属于凤山厅[5]1904年(明治三十七年)5月3日,该庄编入“梓官区”,隶属于凤山厅。[6]1909年(明治四十二年)10月25日,全台合并二十厅为十二厅,梓官区改隶属于台南厅[7]1920年(大正九年)10月1日,全台地方制度大改正,废十二厅改设五州二厅,该庄改制为“梓官”大字,隶属于高雄州冈山郡弥陀庄新制街庄)。[8]

战后弥陀庄改制为弥陀乡,隶属于高雄县,大字亦改制为村。1950年(民国39年)3月1日,弥陀乡拆分出永安乡,本地区仍隶属于弥陀乡。同年10月1日,高、屏分治,弥陀乡仍隶属于高雄县。1951年(民国40年)4月20日,弥陀乡再拆分出梓官乡,本地区改隶属于梓官乡。[9]2010年(民国99年)12月25日,高雄县、市合并为直辖高雄市,梓官乡改制为梓官区,村亦改制为里。

聚落

本地区发展较早的聚落为梓官、中仑,在日治初期的官方地图上已有记载。[1][2]

交通

省道台17线又称“西部滨海公路”,是甲南至水底寮的干道,经过本地区的梓官聚落西侧。由该道路北行可前往弥陀区永安区东部、路竹区西端、湖内区西南端等地;南行可前往桥头区西南端、楠梓区左营区鼓山区等地。[1][2][10]

省道台19甲线盐水赤崁的干道,经过本地区的梓官聚落。由该道路北行可前往冈山区阿莲区关庙区新化区等地,南行可前往梓官区西南部,并止于赤崁地区的区道高23线路口。[1][2][10]

区道高25线是刘厝至梓官的道路,其南侧端点(终点)位于本地区中部略偏东北、梓官聚落北郊的省道台19甲线路口。[1][2][11][4]

区道高26线是南寮至石潭的道路,其东侧端点(终点)位于本地区北部边界地带略偏东。该道路在本地区的部分路段与省道台17线共线。[1][2][12][4]

区道高30线是梓官至桥头的道路,其西侧端点(起点)位于本地区中部略偏西南、梓官聚落西侧的省道台17线路口,由此向东穿越梓官聚落后,会经过本地区东部的中仑聚落。[1][2][4][13]

学校

  • 梓官国中
  • 梓官国小

公务机关

参考文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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